晋注会评党[2012]2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行业示范党支部和示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创建工作,根据中共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开展选树“示范党支部”活动的通知》和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示范会计师事务所建设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示范党支部、示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创建责任人进行明确并制定创建验收工作流程,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按照示范党支部和示范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初步确定了26家示范党支部和33家示范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确定相关的责任人负责双示范活动的创建工作。
二、责任人要定期走访各示范党支部和事务所,深入了解检查党支部建设、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薪酬水平、社会保险缴纳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情况,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指导意见,帮助会计师事务所从内部管理、员工权益、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控制、党建六方面朝示范会计师事务所建设标准发展。
三、责任人应保持与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交流与沟通,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省行业党委、省注协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省行业党委、省注协将不定期召开示范党支部和示范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人会议,汇报创建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省行业党委和省注协年底要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党支部、示范会计师事务所建设成果进行考核验收,时间初步定于11-12月。
附件1:示范党支部、示范会计师事务所创建责任人名单20120711.doc
附件2:示范党支部、示范会计师事务所创建验收表20120711.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