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1】13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指导事务所拓展新业务,推动事务所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我会决定于2011年4月至11月对19家事务所(名单见附件)进行业务辅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范围
1、2010年新设立的事务所;2、2010年业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事务所;3、朔州市辖区的事务所。
二、辅导内容
1、事务所执业质量。辅导人员随机抽取或事务所自行提供本年度上半年出具的业务报告(数量控制在总数的5%—10%)。通过查阅,针对事务所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业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辅导。
2、实地了解事务所在年报审计阶段新业务进展情况,特别是医院和大专院校等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了解事务所在信息化支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审计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收集事务所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评价事务所制度建设情况,督促事务所参照省注协制订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范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事务所按照创先争优综合评价管理建议书进行规范和整改。
三、辅导方法
采取实地辅导的形式进行。辅导人员由协会专业标准部、业务监管部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具体方法:随机查阅事务所业务工作底稿,与事务所就执业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今年年报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召集所内有关人员进行集中辅导;听取事务所2010年度新业务领域进展情况汇报,收集医院、高校等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供相关咨询;听取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事务所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对事务所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指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四、其他注意事项
事务所应主动对本事务所已做业务进行自查,总结执业及内部治理、开拓新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业务辅导前的准备工作。
具体到各事务所辅导的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务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以及各事务所执业中的共性问题,我们将通过《管理建议书》、《业务辅导工作动态》等形式在全行业予以提示。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