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0]52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0]22号)的精神,进一步巩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整改落实工作成果,通过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来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和做精做专,进而提高我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开展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方案和检查名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