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4]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全面提高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创建学习型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建立人才培养和成长的长效机制。省注协制定了《创建学习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抓紧抓好员工日常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会计师事务所。
附件:创建学习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2月21日
附件:
创建学习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O15年)》,落实人才培养战略,创建学习型会计师事务所,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深入推进行业人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规范服务行为,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挖掘员工学习潜能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本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际,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积极拓宽学习的内容、途径和渠道,持续不断地提升全体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准和专业文化素养,切实增强员工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本所规范发展、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力。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在实践中深化学习,做到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统一起来,突显学习效果。
(三)发挥合伙人带头引领作用,调动全体员工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合伙人要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强本领,加强内部治理,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根本途径,先学一步,作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组织学习、促进学习的表率,带动全体员工参与学习型团队创建。
三、学习内容
(一)加强基础性学习。认真组织员工学习财务会计、审计、税务等基础性知识,不断提高基本执业技能,保持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突出应用性学习。要求每位员工着眼于本职工作,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应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学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并广泛学习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经济、文化、政治和科技等方面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逐步成为推动本所和行业规范发展的行家里手。
(三)重视前瞻性学习。结合本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特点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前沿性知识和课题的学习研究,拓展新业务,攻克难业务,挑战高端业务。
(四)强化实践性学习。坚持开放式学习,要善于学习借鉴、运用先进会计师事务所的好办法、好经验,不断丰富和拓宽本所规范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倡导员工带着问题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创新,将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成果,用于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四、创建途径与方法
(一)确立共同愿景。将会计师事务所战略目标和员工的个人发展愿景有机结合起来,细化目标,提出努力方向,明确学习任务,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向发展目标靠近,同时解决员工职业规划问题,促进员工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发展。
(二)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人才培养规划和详细的学习计划,用制度规范员工的学习行为,让终身学习理念和良好的学习习惯逐渐养成。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岗前培训、日常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能力培训等。
(三)加大资金投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的培训投入应不低于年业务收入的3%,完善培训教学设施,设立“奖学金”,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学历教育、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等,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让每位员工都拥有学习深造的机会。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考核本会计师事务所学习计划落实情况,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形成考核奖励制度;评价合伙人带头、组织、指导、督促是否到位;检查评价员工学习是否有计划、有安排,规定的学习任务是否完成,学习效果如何;为每位员工建立学习档案,考核学习成果,并作为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学习方法。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专家辅导、员工轮流讲学、新老员工“传、帮、带”、布置阅读书目、做学习笔记等形式,引导员工主动学习。定期举办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每项业务完成后,分别以项目小组或业务部门为单位进行分析梳理、总结学习、完善提高。此外,组织员工参加中注协、省注协、国家会计学院或专业培训公司组织的培训,弥补会计师事务所师资力量不足的缺陷,开拓员工视野,扩大知识面。
(六)营造浓厚的学?氛围。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要重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在创建学习型团队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学习型团队建设的深入开展。省注协将及时总结介绍会计师事务所的创建经验,在《行业动态》开辟专栏,增设专题等形式,适时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与问答,加强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学习型团队的创建工作,主任会计师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努力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动员他们广泛参与,积极行动,真正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鼓励措施。省注协将以行业“人才建设年”为契机,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人才培养,发挥高端人才在创建学习型会计师事务所中的骨干、引领和表率作用。根据《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和《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创建积极,成效显著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奖励。
(三)督促检查。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注重对员工日常学习的督促指导,持续推进学习型会计师事务所建设。省注协将引导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层重视支持学习型组织创建,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对事务所内部培训、学习跟踪指导,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