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2]99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发挥大专院校教学优势,为事务所选拔、输送优秀应届毕业生,省注协将继续安排山西省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度应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事务所应根据本所实际情况于2012年12月1日前将实习生需求计划上报省注协培训部。
二、省注协将筛选有一定发展规模、社会反映良好的事务所,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场所。
三、实习生具体实习事务所及实习名额确定后,省注协择时安排省经干院与相关事务所签订实习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四、实习时间从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5月30日
请各事务所接本通知后,尽快提出需求计划,以传真或邮件的方式报省注协培训部。
传 真:0351-4032904
联系电话:0351-4083725
邮箱地址:769279979@qq.com
联 系 人:李冰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