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2]8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坚决抵制和打击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是近阶段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维护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保障正当权益的重要监管措施。为此,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修订)》,全省五十强会计师事务所发起了《坚决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倡议》,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为贯彻中注协、省注协有关坚决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有关规定,响应五十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倡议,我们要求全省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就坚决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做出承诺,具体通知如下:
一、承诺内容
(见附件《坚决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承诺书》)
二、承诺时间
各会计师事务所于9月30日前做出承诺,《承诺书》一式二份经签字盖章后,一份事务所留存,一份邮寄至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
三、承诺方式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签署《坚决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承诺书》,并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四、其它事项
省注协联系人:吴培岩;联系电话:0351-4086326;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邮编:030001。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坚决抵制
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承诺书(范本)
为维护山西省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当权益,创造公平竞争、合理收益、合法执业、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针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我们共同发起倡议:
一、从我做起,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严格执行防伪标识制度,严格执行《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三、积极响应中注协、省注协通知精神,大力宣传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
四、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结构,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夯实“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经济基础。
五、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完善业务项目成本管理政策和程序,合理控制项目成本,创造“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基本条件。
六、诚信为本,信义为重,践行承诺,自愿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竞争环境。
主任会计师(签字):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二〇一二年九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