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2]6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提升注册会计师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鼓励和引导事务所规范内部治理机制,提高执业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注册会计师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形成行业自我发展和提升的良好激励机制。根据《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晋会协[2012]63号)有关精神,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将开展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级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管理考核的时间和方式
请各事务所登陆协会网站,对照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级管理办法的考核标准自评打分,并于2012年7月31日以前将自评表通过邮件报至协会监管部。省注协考核工作将于8月份开展。考核工作将与业务检查、业务辅导和示范党支部、示范事务所创建工作相结合,采用抽查方式进行。
二、有关注意事项
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是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一项重大的制度改革,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理念的一次更新。各事务所一定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选派专人负责,并做到自评时各项分值据实填列,考评时相关证明文件齐全。
联系电话:0351-4086326
电子邮箱:shxzhx@163.com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