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注会评党[2012]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
为了展示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全面总结行业党建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省行业党委2010年印发《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晋注会评党[2010]16号)中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三个先进市级党组织、三十个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和百名优秀个人”(简称为“个、十、百”)的争创目标,决定在全省行业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产生方式
先进市级行业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我省10个市级行业党组织(太原市除外),评选出3家先进市级行业基层党组织。
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是全省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评选出30家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
优秀个人的评选范围是从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申报及省、市两级行业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个人中,评选出优秀党支部书记10名、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5名和支持党建工作的非党人士5名,共计50名。
“个、十、百”中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规模为144人,包括本次评选的50名优秀个人、正在另行组织评选的“十大注册会计师”10名和我省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已评选出的84名个人。已评出的84名人员具体是:优秀主任会计师10名,优秀注册会计师26名,山西省五大类工作岗位能手30名,优秀注册评估师18名。
二、基本条件
本次评选活动结合我省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分类定级结果以及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依据推荐申报材料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同时还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先进市级行业党组织
1.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按时完成省行业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有力、组织得当,成效显著。
2.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行业全覆盖,全面理顺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发展党员力度大、措施实,行业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建带群建成效明显。
3. 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自主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推进会等形式,组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广泛深入持续有效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4. 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结合。结合行业特点,围绕诚信建设和新业务领域拓展、事务所组织形式转制、信息化建设等行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党建阵地建设等工作。
(二)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组织关系全部理顺,素质优良,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行业党建工作和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发展“领头羊”。
3.工作机制好。内部治理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党组织隶属关系顺畅,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宣传工作有声有色。
4.工作业绩好。业务发展较快,执业质量较高,诚信和谐文化氛围浓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合伙人(股东)和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积极形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在社会、同行和客户中有良好口碑,群众满意度较高。
6.事务所(评估机构)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三)优秀个人
优秀党支部书记为在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和选树“示范党支部”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带领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为事务所(评估机构)和党支部共同发展做出贡献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书记。
优秀共产党员为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是指在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中从事党务工作,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务工作,工作能力突出,党性强、作风正,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重大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成绩明显的党务干部。
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指在省行业党委、各市行业党总支中担任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工作态度认真,注重工作成效,勤奋敬业,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和成绩突出的。
支持党建工作的非党人士是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所在事务所发展较快,并已加入民主党派,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事务所(评估机构)非中共党员人士。
三、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4月1日-4月15日)。先进市级行业党组织由各市行业党总支、党支部向省行业党委申报,省行业党委根据近两年工作业绩考核确定。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优秀个人由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推荐申报,所属地市行业党组织(财政局)审核,省行业党委评定。太原市的党支部和优秀个人直接向省行业党委申报推荐。
2.资格审核(4月16日-4月20日)。省行业党委组织专人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的顺利开展。
3.结果公示(4月21日-4月30日)。评选结果将在省注协、省评协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的,省行业党委将按规定另行组织推荐。
4.命名表彰(5月份)。省行业党委将适时对“个、十、百”评选结果进行命名表彰,并对表彰单位和个人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具体要求
1. 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后附的相应的表格,推荐申报时要将推荐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属党总支、党支部印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省行业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lu_xiao_yu@163.com。
2.依据评选工作兼顾地区、兼顾事务所(评估机构)规模的原则,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人选不交叉、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只从省行业党委和市级行业党总支委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中评选。
3.评选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希望各市党总支、党支部和市财政局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真正将符合标准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推荐上来。
4. 评选结果公布后,省行业党委、各市行业党总支将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和网络资源,对受表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号召和组织行业全体党员和广大从业人员向他们学习。同时,要以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更加深入地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力崙使我省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5.评选活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芦晓宇,联系电话:0351-4033512。
中共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