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典当业监督核查和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为引导我省典当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行业市场发展的监督管理,客观真实地反映典当企业的经营状况,我省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15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典当企业年审、股东变更、验资、出资能力证明等业务的审计工作。为保证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本省典当企业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在山西省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现有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名,执业证书年检和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二)山西省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
(三)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从事行业性专项审计工作经验,尤其是熟悉典当企业业务或开展过典当企业审计业务,有能力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四)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审计准则》、《会计准则》、《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与典当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或利害关系;
(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二、提交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典当企业审计工作的书面申请;
(二)会计师事务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章程及股东、合伙人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业务经历、业绩情况、不良记录情况、准备开展典当审计的工作团队和负责人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典当企业审计的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2011年6月1日上午9:00-6月7日下午5:00,截止时间以后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二)申报地点: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联系人:温 斐。
四、遴选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商务厅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申报材料。
(二)省商务厅会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成联合评审小组,进行资质审查和评选,确定排名前15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进入候选名单。
(三)省商务厅将候选会计师事务所在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省商务厅将公示无异议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统一发布。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351-408117、4082317
山西省商务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