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系统运行状况以及各会计师事务所操作中的遇到实际问题,对防伪标识系统进行了优化,并将于2011年3月11日进行系统升级,具体内容如下:
一、增加防伪标识确认生成后的撤销功能,有以下情形者可通过完整填列《业务报告撤销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经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执行撤销程序。可以申请撤销的情形包括:
(一)报告登记表内容填列错误的;
(二)业务报告被委托方退回并经确认失效的;
(三)因系统原因导致重号、错号的;
(四)其它原因导致必须撤销的。
二、增加实际收费金额变更程序。会计师事务所须完整填列《业务报告变更收费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经批准后,变更实际收费金额。可以申请变更收费的情形包括:
(一)鉴证业务涉及资产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
(二)政府部门有明确政策扶持的项目;
(三)我省转型发展配套改革项目;
(四)其它确实需要变更的情形。
收费变更后,原则不得低于标准收费的50%。
三、业务报告发布后,实际收费的确认时间由90天调整为180天。
四、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在使用防伪标识系统过程中的保密性,山西注协为各所免费提供了企业证书认证(CFCA),本次更新后将一并运行,请各所及时下载后附的安装包,并于3月11日系统更新后安装使用。企业证书及U盾的领取时间为2011年2月21日起,请各事务所在年检期间到山西注协监管部领取。
省注协联系电话:0351-4086326
技术支持:0351-8291222、8293222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